四川2022年各项贷款余额增速连续4个月居全国首位******
中新网成都1月11日电 (杜成)10日在蓉召开的人民银行成都分行2023年工作会议上透露,四川2022年各项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5.4%,增速连续4个月居全国首位。大力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投放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525亿元,处于全国领先水平;8000亿元新增信贷额度“白名单”项目贷款余额排名全国第二。
在过去的一年,四川金融业支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快成势,区域金融改革发展再添新活力,实现成渝地区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白名单”互认,推动金融支持示范区建设。改革创新试点持续深化,成都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正式获批。推动金融机构支付手续费累计降费14.3亿元,手机号码支付示范村(点)数量居全国第二。
在2022年,四川金融业开展“跨境贸易投融资外汇便利化服务提升年”活动,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参与银企数量居全国前列,资本项目便利化业务办理时间由1小时减至5分钟,“两免一奖”汇率避险支持模式在全省地市覆盖率达90%。出台助企纾困外汇服务“七项举措”,全力支持涉外经济平稳发展。
会议指出,在2023年,四川金融业将精准有力实施好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货币信贷总量稳定增长,支持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更好满足实体经济有效融资需求,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加大对国内需求的金融支持,更好地发挥投资对稳增长的支撑作用和消费对稳增长的基础性作用。用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确保央行资金真正用于支持实体经济。强化现代产业发展和经济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持续优化制造业、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等领域金融服务,继续实施好金融助企纾困政策。
会议透露,2023年将持续推进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建设,深入推进金融支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持续深化区域金融改革试点工作,推动《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规划》和成都市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等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继续加大金融对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体系建设,持续推进绿色金融专项行动。(完)
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